《明夷待访录》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明末清初的大儒黄宗羲的作品,黄宗羲在当时即被名儒顾炎武称为”王佐之才“,除此著作外还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等一批宋明理学思想总结性的著作,而且他对易学象数也颇有研究,反清复明运动失败后于康熙初年间在家乡讲学,总结明亡的教训而编写出此书。

书名中“明夷”是《周易》中的一卦,其爻辞有曰:“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人攸往,主人有言。”所谓“明夷”指有智慧的人处在患难地位“,“待访”指等待后代明君来采访采纳。黄宗羲眼见明末清初兵荒马乱,感叹三代的治世难以恢复,又悲哀自己年迈体衰,只能留存自己的思想以待后来人参考。顾炎武称赞道用书里的办法,远古夏、商、周三代的治世都可以恢复。

然而实际上康熙十七年即由康熙皇帝亲自开博学鸿儒科以笼络这些明末文人,黄宗羲年未到六十就自称梨州老人,坚持不肯出山。后康熙又命地方官“以礼敦请”黄宗羲赴京修《明史》,这次他推脱不过,只能派出弟子帮助修明史,自己以年老多病坚辞不肯入朝。不过从此他停止讲学专心著书,直至康熙三十四年去世。

此书原文不止今天的篇幅,但由于颇多批判犯忌讳的地方,所以连原始刻版都被烧掉了。甲午之后中国文化一败涂地,这本书又被梁启超和孙中山发掘出来,鼓吹为”具有启蒙性质的批判君主专制,呼唤民主政体的名著“。我也是慕名看看这本超越时代的作品,就想知道中国能否真的自主诞生启蒙思想吧。

一、原君

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
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唐煜之世,人人能让;

这篇作者论述的是君王的责任问题,在他看来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就是要让天下避免灾害,因此君主要负担起“抑私利、兴公利”的责任。按理讲这应该是个苦差事,因而三代以前才每个君王都可以做到禅让。他批判现在的君王没有公责,只图私利,导致天下之人视其为仇人,最后才有崇祯皇帝的悲剧。

个人来看这篇作者虽然对皇帝的私心批判的很痛快,也发现了明朝“废孟子不立”就是皇帝本人思想上私欲为先的体现,但他并没有看出这种集权制度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弊病:皇帝本人几乎不受限制的巨大权力才是导致混乱的根源,完全指望皇帝个人的道德修养或教化,发扬大公无私的精神也是不科学的。

二、原臣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故我之出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
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
夫然,谓之臣,其名累变;夫父子固不可变者也。

这篇作者论述的是大臣的责任问题。在儒家理论下,大臣是为君王服务的,大臣对君王要忠,就像儿子对父亲要孝顺一样天经地义,而作者完全否定了这个思路:他将大臣的责任从为皇帝一姓负责转变到为天下负责,即大臣应该服务的是天下万民,是所治理地方的百姓,而不是君王和他的贵族家庭。在他看来大臣实际跟君王没什么区别,都是需要对万民负责的管理者。最后他论述了君王与大臣的关系并不能类比父子的关系,因为父子关系是不能改变的事实,而君王与大臣的关系全看两者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所谓大臣仅仅是名称上的变化,这是直接戳破了儒家家国同构的错误。

个人来看此篇思想相对当时思想确实非常有先进性,甚至超越性,论述也非常尖锐有力,但这个思想诞生可能还有几个历史背景:一个是明朝君王对大臣的待遇实在近似侮辱,所以作者作为大臣的代表在亡国反思里不想服务这种君王也是情理之中,因此就将自己的责任心由君王迁移到了天下万民;二个是明朝中后期又恰恰由文官体系在实际上完全把持了朝政,因此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作者一般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思想潮流,顾炎武更是概况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个潮流曾经在北宋时期也出现过,比如范仲淹的忧乐论,本质还是源于谁实际统治,谁就需要负领导责任的传统习惯。所以究竟这个先进的思想是不是作者完全理清楚了官僚集体的义务和职责得出的,还尚有疑问。

但无论如何,作者敢从理论上对儒家家国同构的不合理理论进行了反驳,就是非常具有突破意义和启发性的。作者甚至不自觉的发现了君臣实际职责是相同的,都是管理者而已。再进一步就应该能够察觉到君王不应该有其他特殊的待遇,只是这点他并未在“原君”中提出,可见他思想仍还在萌芽阶段。

三、原法

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此篇作者对“法”的作用进行了明确,认为“三代之法”才是“天下之法”,后世之法都是为了自身统治的稳固,甚至为了一己一姓的私利而设立,是“一家之法”根本不能当作真正的“法”。作者更指出先有法制才有人的有效治理,即先有合理的规则,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

个人来看此篇也是有一定朴素的启发意义的,因为谈论法本身就是对儒家学说很大的突破。当时儒家始终强调是以德治理天下,特别是宋明理学正统观念确立后,作者能从实际治理的需要出发来考虑问题,认识到“法”的进步意义而不是一味排斥贬低,这点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但问题他没有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法究竟要如何制定才能满足他的要求,作者甚至连基本的创新思路都没有。如果作者真的是希望复原“三代之法”,恐怕实际效果更糟糕。毕竟他所谓的后世之法是为了自身私利的看法过于片面,他是存粹从道德上对制度变更进行了批判,而并没有正确认识到时代的生产力或政治环境对相应制度设计是有一定客观要求的。秦变封建而为郡县,汉设立庶孽,宋废除藩镇都是有一定的历史经济发展必然性的,都不简单是为维持政权稳定,更绝不是他单纯简单认为的私心作祟。

四、置相

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
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官奴也;
宰相一人,参知政事无常预员,每日便殿议政。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

明朝不设宰相,任谁都能看出来制度设计上是个大毛病。作者自然也能发现这个最明显的bug:本来宰相可以帮助天子处理政务,这样如果天子能力不足,宰相也可以辅助保证政权运作正常。朱元璋取消宰相看起来是集权了,实际则是坑苦了后代子孙。

作者已经发现宰相和天子功能是完全一样的,但他却完全不自觉,甚至提出天子披红,批不完的宰相来继续批这种权责不明的完全没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实际作者的中央职官设计还是唐宋的一套,将权柄集中在尚书省,但他却忘了权相的危害有时真不比昏君要小。他不知道只要权力集中又无监督,时间一久都必然导致大危害。

五、学校

学校,所以养士也。
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
太学祭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而处之。
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

作者重新审定了学校的作用,一方面是为养士,从而可以形成一个“独立于政府的议政机构”(这点实际是后人归纳拔高,作者并不自知)。一方面又可以负责地方的教化,协助管理地方的文化风俗。在作者看来三代以下是非都出于天子一人之心,而多数情况与礼法并不相符,结果导致朝廷大臣争相献媚,有才能的人不能受到器用,满朝都是争名夺利之徒。作者羡慕东汉太学和北宋太学的政治影响力,明代废太学为私人书院,后又查禁书院,反而污蔑是学校“背叛朝廷”,结果导致空有“君父”而民无教养。

个人理解作者根本只是出于教化万民的目的才强调学校的设置,而对所谓独立于政府、议政这些进而的优势是完全不自知的。作者所设计的完整学校系统,与其说像现代学校或各级议会,不如说其实更类似中世纪天主教的教阶机构。他认为祭酒的地位应该与宰相平等或干脆由退休的宰相担任,这点在西方实践下来有时教权甚至可能超过皇权,总体来说按他的思想执行会更类似获得一个知识贵族的元老院。

作者设计中其有完全控制文化的权力,按作者理解学校甚至可以对任何不合礼制的文化作品比如小说、戏曲等全都进行焚毁,乃至连原始刻板都要追回来全部烧毁。这根本就是对知识施行垄断,且不说任何一个理智的政府都无法答应这个要求,就这种毁灭文化的行为本身也实在看不出任何现代性。

六、取士

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
古之取士也宽,其用士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
考其果有发明,使之待诏;仿古侍中之职在天子左右

作者本章反对了明朝八股取士的设置。崇祯皇帝本人都被科举制度折磨的不行,他根本无法培养自己的下属,而科举选出的官员也根本不合实际需要。作者总结认为古代取士方法多,而用人更严格,因此更合理,对比明代考试如此严格,结果任官又如此松懈:很多子弟都是没有经验却直接授予官职去管理地方,且做的不好也终身不会解聘,最后结果是人才也没选拔出来,地方治理的事情也没有办好。因此作者建议增加取士的方法,除了考试外,还有举荐、学校推荐、家庭世袭、个人上书自荐、朝廷征召等方法,甚至还有考察发明创造的。

科举之法:其考校仿朱子议:第一场《易》、《诗》、《书》为一科,子午年试之;《三礼》兼《大戴》为一科,卯年试之;《三传》为一枓,酉年试之。试义各二道,诸经皆兼《四书》义一道。答义者先条举注疏及后儒之说,既备,然后以“愚按”结之。其不条众说,或条而不能备,竟入己意者,虽通亦不中格。有司有不依章句移文配接命题者,有丧礼服制忌讳不以为题者,皆坐罪。
  第二场周、程、张、朱、陆六子为一科,孙、吴武经为一科,荀、董、扬、文中为一科,管、韩、老、庄为一科,分年各试一论。
  第三场《左》、《国》、《三史》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宋史》、有明《实录》为一科,分年试史论各二道。第四场时务策三道。

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作者设计的科举考试科目,他建议第一天按朱子学考四书五经,且每年换一门来考,而且题目必须按照朱子集注来出,否则治罪;第二天考诸子百家,总结来看分为宋明理学、兵家、道家、法家四类,也是每年换一门来考;第三天考历史,从先秦到明朝,每年考两个朝代换着来;第四天考时政策论。另外考察发明创造也挺有意思,作者是认为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都属于这类。作者把老子、庄子、管子、韩非子放在了一类也挺奇怪的,如果说是黄老法家,那么庄子也不用混在里面啊,关键学庄子对做官真没什么帮助。

个人来看觉得实际上哪怕明朝取士肯定也没有那么死板,各种其他途径也早都有参考使用,只是下层文人不知道罢了。作者没考上科举,又自视才高,所以借机发泄点自己的酸腐气,以自己的学识来要求别人,心理就特痛快。科举八股取士好处就是节约人才考核的成本,若真按作者的方法进行科举考试,光考试时长就得四天,准备科目又这么多,比现代高中文科考试科目还复杂,以古人的能力根本不现实。

关键的问题其实就像作者分析的,考高分的人也不代表能管理能当官,即遍知识储备够了,相关经验也没有,直接上来就管理地方几万人是会出大问题的。但是作者也没提供任何解决方法,在他看来好像只能跟着皇帝身边学,没职务前都”待诏“供皇帝咨询、听皇帝派遣,实际这种模式根本无法实践。

七、建都

作者觉得明朝灭亡都因为建都北京,他推荐江南,都城首选南京或杭州,这样才能充分利用江南的富庶而又不受北方游牧民族的袭扰。

顾炎武就这条反对他,认为还是应该建都长安。

个人觉得结合历史来看他这条并不合理。明初能够建都南京,是因为采用的制度是汉初的分封制来管理,因此北方都委托给了朱元璋的几个藩王儿子来管理。结果很明显,几个藩王尾大不掉时时刻刻威胁南方朝廷。采用作者的建议则北方很容易不受控制,完整的华北平原很容易出现割据势力,导致朝廷反而只能割据江南。当然建都长安就更迂腐了,关中平原的现实情况早不能和汉唐时候相比,更何况没有大运河的经济支持,朝廷根本无法维持。建都北京进可以管控东北、蒙古,退可以固守华北乃至江南,明朝亡国纯粹是崇祯优柔寡断,清朝皇帝被洋人赶出北京好多回了都没问题。因而只有建都北京这才是明智之举。

八、方镇

边疆设立方镇,可防内外

作者建议只在边疆设立藩镇,实际上明朝管理云南即用此法,统治很成功。

个人认为这个方法问题还是容易尾大不掉,比如李成梁,而且藩镇到关键时刻只能自保,指望他们来收复失地那是想多了。不过明末那个情况确实设立藩镇是最合适的,毕竟领土已经丢失了,与其交给敌人,不如给予手下更多自治权以求稳固。当然这种非常考验局势平衡能力,不然也容易像唐末一样翻车,但总也好过异族入主中原。

九、田制

然则十而税一,名曰古法,其不合于古法。

作者在此章从各个角度讨论上古三代的井田制能否恢复,作者坚持认为井田制可以恢复实施。他看出后世朝廷问题在于理论赋税率很低,甚至不够朝廷开销,而实际民众的赋税则不断增加,以至于王朝后期激起民变。

然而作者并未看出来土地问题恶化的关键还不是赋税增加,而正是他所代表的官绅进行土地兼并导致对抗朝廷的赋税政策,结果是全国的支持都压到百姓手里那一点点土地上,别人没有活路只能被迫造反。罪魁祸首并不是皇帝的私欲,而恰恰是官绅的土地制度越来越不合理,从官绅手里收不到应该征收的赋税,导致朝廷积贫积弱,最后土崩瓦解。这些作者都没看出来,而专注于讨论井田制是否合理,显然是在纸上谈兵。

十、兵制

天下之财莫不尽取以归京师,使东南之民力竭者,非军也!

作者本章分析明朝兵制的问题,他指出明朝兵制有三种,开国是卫所制,后立改征募制,最后改大将屯军。卫所的问题是需要养常备军,而明朝朱元璋又不愿出这个钱,导致最后军队也涣散是民生也凋敝。被迫改为征募制,但仓促之间召募的兵战斗力不行,装备也不能齐备,天下骚动而征募的军队战斗力堪忧。最后只能依赖大将自行屯军,结果大将拥兵自重不听朝廷节制,甚至杀良冒功乃至反叛。他认为卫所制其实是好制度,但因为钱粮都耗费在运输到北京,这才导致没有能力再运输到边疆。他又认为武人为将,对朝廷不忠心,与其重视武官,不如认真挑选并厚待文官来做武将,甚至让文官可以出将入相,文武合一,则都是不会背叛的忠臣良将。

个人认为如果是针对崇祯乱世,那让文官出相为将确实比直接使用武将要好的多,至少文官顾及名声也不会随便拥兵自重,你看清朝的曾国藩、李鸿章都很靠谱的。而且其实明朝的以文官节制武将的效果做的还是不错的,王朝后期军队还颇有战斗力,比照宋朝要好的多了。作者的方法让大臣身兼文武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出现军人出身的权臣把持朝政。只能说还需要找到新方法让军队受朝廷节制而又能打仗,这点清朝其实做的就比明朝更好。

十一、财计

但讲造之法不讲行之法,官无本钱,民何以信。
治之以末,倡优有禁,酒食有禁,除布帛外皆有禁。今夫通都之市肆,十室而九,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倡优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
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为本也。

作者本章讨论货币金融,有意思的是本章他的看法还是比较务实的,他认为纸币的方法是最好的,而明朝没学会宋朝的金融技术导致官方失去信用而无法施行。而且他更提出工商同农一样,都是本而不是末,这充分说明江南的经济确实发达,让作者在日常实践中就看到工商业的巨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作者小农意识也仍然存在,他提倡要禁止宗教乃至奇技淫巧,一切非民用的都限制乃至废除。

十二、胥吏

凡今所设施之科条,皆出于吏,是以天下有吏之法而无朝廷之法。今天下无封建之国而有封建之吏。

作者本章讨论胥吏问题,这点观察上作者是非常深刻的,宋明以来实际治理地方的是胥吏,关键他们形成了家族垄断,以至于朝廷法度实际是失灵的,甚至他们才是真正的世袭地头蛇。因此作者建议胥吏也应该全用士人,由官员自行招募。

这点确实是明朝一大弊政,且好像人人皆知而不改,到了清朝问题似乎更加严重。个人想问题关键还是要避免世袭的问题,要经常进行地区调换,跟官员一样即可。

十三、奄宦

天下之财赋,先内库而后太仓。天下之刑狱,先东厂而后法司。宰相六部为奄宦奉行之员而已

作者本章讨论明朝宦官问题,确实明朝的宦官行政是中国历代中的奇葩,汉唐宦官问题也很顽固,但本身还是特殊情况,没有像明朝这样形成完善制度的。个人甚至认为明朝的宰相根本不在内阁而在司礼监,内阁和六部只是司礼监决策后的执行机构罢了(由司礼监机构不断膨胀而内阁没有变化这点可以看出来,谁才是皇帝真秘书一目了然),这点与作者的观点倒是相同的。但作者却没有从制度上认识明朝宦官行政产生的原因和弊端,而仅归为“刑余之人,不顾礼义”甚至认为明朝官员不敢上书明言是非、举小过而遗大恶是因为宦官习惯导致,这全是充满道德偏见的认识,这种认知与事实根本不相符合,甚至可以说恰恰相反。

个人来看此书确实有很强的批判性,但就留存的文字来看,所设想的制度并没有超过上古三代的“美好幻想”和孟子的“仁政”构想。很多问题,比如君主私欲过大的问题、官僚体系的设计不合理问题,他的观察虽然很深刻,但这更多地是因为他亲身经历过明亡的过程,所以对相关问题有非常直观的经验认识,但其实黄宗羲对导致问题的关键缘由,比如权力制衡的不合理、经济结构的混乱,仍然没有最基本的认识。他只是尖锐地指出自己观察到的各种不合理之处,显得仿佛很有现代性,而他提出的解决方法又实在不敢恭维,很明显仍然没有超脱中国故有的思维窠臼。他的很多建议明显存粹是下层文人的幻想意淫,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有的地方作为现代人的我们看来是非常天真,乃至幼稚可笑。对比同时代的西方,总结来说就是历史浪漫主义色彩更浓,而缺少真正的理性客观地论证与实践方法。

近代说他是“托古改制”,甚至说“有启蒙意味”,个人感觉判断还是过于主观,多数政策真的只是他仿上古三代理想而不自觉地创造,作者实际上连古代基本职官制度设置原因都没有弄懂,因此绝不能说他的思想是对某些客观情况的准确把握,他所议论的问题甚至都不能超过王安石论述的深刻性和启发性。由宋代中期到明末快四百年的历史,感觉中国组织学的理论根本就是在原地踏步,乃至到了清末理论水平差的更是无可救药。这个历史过程本身也是非常值得玩味的,何以实践了近六百年理论水平反而还不如以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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